环脱贫领发〔2019〕21号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户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户培育的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5月5日
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户培育的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好“1+1+N”聚变发展中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户的培育任务,确保湖羊养殖示范户培育一批、达标一批、带动一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全县农民人均来自肉羊产业的收入“三年翻一番”的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全县范围内全力扶持培育湖羊自养户,做大湖羊养殖规模,坚持在企业引领、合作社带动下,大力推行“户户种草、家家养羊”,达到千家万户科学养羊的目的,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快速增长的目标,让农民主要靠肉羊产业收入脱贫致富。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三年培育湖羊标准化示范户2万户,其中,2019年4000户、2020年6000户、2021年10000户,带动全县养羊农户达到4.8万户。今年示范户养殖湖羊种羊不低于“10+1”组合(即10只基础母羊、一只种公羊),通过三年发展,户均年饲养量达到100只以上,单胎产羔稳定在2.2只以上,平均断奶成活率达到97%,确保每户年养殖收益达到4万元以上;带动其他散养户今年羊产业收入人均突破4000元、三年达到6000元。
三、建设原则
(一)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发展湖羊自养伊始,选择生产能力强,群众中有一定影响与威望,有养羊从业经历、经验的农户。对已选定的示范户,采取两种形式,即“优选一批、进羊一批、培训一批”和“培训一批、签约一批、进羊一批”。要将养羊基础好,具备养殖条件的农户列入优选组,让他们带着问题来培训。对养羊零基础的农户,要采取先学后养,通过“手把手”的“3+4”培训,让他们“懂技术、建好棚、再养羊”。
(二)积少而多,扩繁发展的原则。原则上在初选户中推广“10+1”模式调羊,不提倡一次调引多只,以免饲养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影响示范效果,除具备丰富养羊经验、设施设备条件非常好的农户可以多调引,其他农户通过扩群滚动发展,根据生产能力,逐年增加存栏基础母羊。
(三)规模效应,相对集中原则。在发展初期,乡镇在选择农户时,充分考虑全面铺开与示范带动的关系,优先选择养羊基础好、自然条件优越的村组,发展自养户集群,汇集多方要素,打造湖羊自养“技术洼地”和产业集群,突出典型示范效应。
四、重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精准筛选示范户。各村首先以贫困户为主确定培育对象,贫困户不少于总户数的60%,其次要在非贫困户中选择一部分个人带动能力突出的致富带头人作为扶持对象,坚持有意愿的优先,有技术的优先、有饲草料的优先、有棚圈的优先、有劳力的优先。养殖规模上,按照弱劳动力选“10+1”只模式(体质较差,年龄较大,人口少能够从事轻的劳动强度);中等劳动力选“20+1”只模式(家庭人口4口以上,有2个以上劳动力,且身体健康的一般劳动力);强劳动力选“50+2”只模式(家庭人口多,有3个以上劳动力,有较强的组织生产能力,至少有一个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掌握精细管理技术的人)。农户选定后,各乡镇填写农户自养花名册,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致富带头人分开报送,3月底前将贫困户花名册上报县扶贫办审核签字后交县畜牧兽医局;非贫困户花名册直接报送县畜牧兽医局。5月底前对人员二次复审,一次确定到人到户。
(二)精心组织,集中开展技术培训。坚持先培训后养羊的原则,采取“3+4”(3天理论教学、4天实践操作)培训模式,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编印教材,统一选派教员,乡镇负责培训会议通知,培训会场安排,实习点确定,每乡镇至少参观四个合作社和2户以上自养户。由合作社经营管理者和自养户现身说法,辅导老师跟进指导,答疑解惑。县畜牧兽医局派一名资料整理辅导人员负责与乡镇衔接培训工作和培训资料辅导工作。乡镇要派专门人员负责学员食宿安排、培训日程确定,培训资料收集与报账等。全县7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户的培训任务。
(三)算好账,备足饲草饲料。按照“一只羊一亩草”即禾本科草、豆科草、青贮草、鲜块茎饲料(胡萝卜)面积3:4:2.8:0.2的比例配方种草要求,提倡示范户用平地地膜种草,将熟地、肥地作为饲草种植基地,并按期收割、保鲜入棚,备足饲草饲料。
(四)合理规划,建好保暖羊舍。贫困户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按照县畜牧兽医局提供的施工图纸,每只基础母羊不少于4平方米的要求,结合湖羊的生活习惯,因陋就简改造棚圈,充分利用废弃庄基和“土窑洞”,保证分群管理的羊舍功能基本满足,做到夏季通风、冬季保暖。6月底要全部改造完成建设任务,7月初各乡镇要完成初验,8月份县上统一组织验收并兑付补助资金。
(五)因户所需,搭建保鲜草料设施。根据农户意愿,可选择建设草棚或青贮池,二者不可重复,标准按照县畜牧兽医局提供的图纸,每户建面积50m2、容积200m3以上的草棚或20m3以上的青贮池(槽)。7月底乡镇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自查验收,8月份县上统一组织验收并兑付补助资金。
(六)严格防疫程序,及时调引羊只。优先选择从中盛公司、牧康公司、庆环肉羊制种公司调引,在龙头企业不能满足引种需求时,示范户可以从2018年建办的符合湖羊投放条件的“331+”湖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及标准化示范户中调引。调引种羊的合作社及示范户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环牧发﹝2018﹞245号《关于印发环县湖羊投放及调引流程的通知》),调引前要对圈舍进行消毒,调引时要对羊只进行检疫。按照示范户年内要出栏一批或购入的基础母羊全部产羔的要求,6月份对已确定的示范户要完成30%调引任务,7月底完成调引任务的50%,8月底完成调引任务的80%,9月底全面完成调引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肉羊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实行科级干部包片,乡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包村帮户制度,每月到村入户指导不少于2次,及时帮助解决湖羊养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养殖效果。培育湖羊标准化示范户为各村驻村工作队的主要工作,驻村工作队长为专责人,切实将此项工作拿在手上,湖羊标准化自养示范户有事必问驻村工作队,有责必问驻村工作队长。
(二)强化技术服务保障。对培训合格计划调运羊只的示范户,牧康公司要及时签订协议,全程免费服务,跟踪落实程序化免疫,开展“一对一”指导,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养殖。特别要做好湖羊调引前期棚圈改造、饲草贮备、消毒免疫,养殖期间科学饲喂、精细管理的技术指导。采取划片包干,技术到户,蹲点服务,指导农户科学化饲养,用良法良策保稳产高产。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为贫困户每户投放3年期贴息贷款2万元,按“10+1”组合购买种羊进行养殖,贷款及贴息由县金融办负责协调县信用联社、县农业银行落实,对于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要充分满足、主动服务,不得以无指标等理由推诿。二是对于不需要贷款或者不具备贷款条件的贫困户,购买湖羊基础母羊每只补助200元,每户最多不超过200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解决,县扶贫办、财政局、畜牧兽医局负责落实。养羊专业村的非贫困户按“10+1”组合购买湖羊种羊进行养殖,每只基础母羊补助150元,最多不超过150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解决,县财政局、畜牧局负责落实。三是贫困户新建或改扩建湖羊暖棚,每座补助3000元(2016年及以后享受过棚圈改造建设项目补助政策的,不予以补助);贫困户新建草料棚或青贮池(二者不可重复享受),草棚每座补助5000元、青贮池每处补助2000元(环脱贫办发﹝2018﹞7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草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意见》原草料棚、青贮池补助标准废止)。四是示范户配方种草按照《2019年环县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执行补助。五是养殖户通过本村的“331+”合作社向中盛公司交售羊只,实行订单补助制度,农户交售一只育成羊政府补助40元,其中给农户补助30元,给合作社补助10元。六是为养殖户投放铡草揉丝饲料混合一体机一台(柴油机型的5330元/台,电动机型的4100元/台),贫困户除自筹1500元外其余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解决(即柴油机型补助3830元/台,电动机型2600元/台),非贫困户只享受580元的农机补贴。七是非贫困户湖羊自养致富带头人可在棚圈建设、草料棚或铡草揉丝粉料混合一体机中任选一项,对照贫困户政策执行。
(五)全面落实肉羊保险制度。各乡镇严格参照《环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推进肉羊保险制度落实,积极购买肉羊成本保险和价格目标保险,确保湖羊自养收益,乡镇要与保险公司主动对接,做好配合服务。
(六)严格奖补条件。湖羊养殖示范户奖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参加技术培训合格的;二是落实配方种草面积的;三是棚圈改造满足养殖需要的;四是加入湖羊养殖合作社组织化、标准化生产的;五是按照“10+1”以上组合从我县龙头企业或“331+”合作社购羊的;六是验收达标贮草设施的。另外在年终县上考核验收后,对典型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全县不少于50户,每户奖励3000元以上。
附件:1.标准化湖羊自养示范户“10+1”棚圈建设示意图
2.标准化湖羊自养示范户“20+1”窑洞棚圈建设示意图
3.标准化湖羊自养示范户草料棚建设示意图
4.标准化湖羊自养示范户青贮池建设示意图